“CRS实施后,我在海外的房产信息会被交换回中国吗?”这是众多海外房产持有者的核心疑问。由于房产属于非金融资产,其信息交换规则与金融资产存在本质差异,不能简单判定“会”或“不会”,需结合持有方式(直接或间接)具体分析。误解房产信息交换规则可能导致合规准备不足或过度担忧。Globoss易企出海基于CRS官方规则,为您解析海外房产信息交换的真相。

一、直接持有海外房产的信息交换情况
个人或企业直接持有海外房产(即房产所有权登记在个人或企业名下)时,房产信息不会被CRS直接交换。因为CRS的信息交换范围限定为“金融账户信息”,而房产属于非金融资产,不在此列。例如,中国居民个人在澳大利亚直接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,澳大利亚税务部门不会将该房产信息通过CRS交换至中国税务总局。但需注意,房产出租产生的租金收入若存入海外银行账户,该账户信息会被交换。
二、间接持有海外房产的信息交换情况
若通过海外公司、信托等架构间接持有房产,情况则不同:1. 通过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,如个人通过BVI公司持有海外房产,该BVI公司若为消极非金融机构,其股权信息(含房产价值对应的股权份额)会被作为金融资产信息交换;2. 通过积极非金融机构持有,如通过海外运营型公司持有房产用于主营业务,若公司符合积极非金融机构标准,股权信息无需交换;3. 通过信托持有,信托若为消极非金融机构,需披露控制人及信托资产(含房产)信息。
三、海外房产持有者的CRS合规建议
合规建议包括:1. 区分持有方式,明确房产是直接持有还是间接持有,间接持有需进一步判定架构类型;2. 申报房产相关收入,如租金收入、转让收益等,需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3. 优化间接持有架构,若通过消极非金融机构持有,可评估转为积极运营架构的可行性。Globoss易企出海可提供持有方式评估、架构优化等服务,帮助房产持有者合规管理。
CRS下海外房产信息交换需结合持有方式具体分析,直接持有无需担心房产本身信息交换,间接持有则需关注架构合规。若您对海外房产CRS合规有疑问,欢迎咨询Globoss易企出海。
原创文章,作者:Soso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blog.globoss.com/5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