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在CRS上栽跟头,原因在于其实很多人对税务居民身份存在根本性的误解,以为拿了外国护照就能改变税务居民身份,或者以为国籍决定了税务义务。实际上,CRS交换的核心依据是”税务居民”身份,而不是国籍。这个概念的理解,直接关系到你是否会被纳入CRS信息交换的范围。
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一条的规定,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非常明确:
1. 有住所的个人:因户籍、家庭、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
2. 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的个人: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
也就是说只要还在中国境内居住有住所或居住满183天以上,那就逃不掉。那其他国家对于税务居民又是如何定义的呢,以亚洲税务洼地的两大知名国——新加坡和阿联酋为例。
新加坡税务居民:亚洲税收洼地的优势

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:新加坡作为亚洲重要的金融中心和税收洼地,其税务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相对灵活,也为很多高净值人士提供了合法的税务规划空间。
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案第134章第2(1)节的规定,”新加坡税收居民”包括: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:通常居住在新加坡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(SPR),合理的临时离境除外。
在新加坡居住/工作的外国人,满足以下任一条件:
1.在上一个日历年在新加坡居住/停留/工作至少183天
2.在新加坡连续居住/停留/工作3年
3.在新加坡连续工作超过2个日历年且总停留时间至少为183天
阿联酋税务居民:零个税的吸引力

阿联酋作为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,近年来也成为很多高净值人士关注的焦点。阿联酋税务居民身份的获得有三种主要方式:
1.183天居住标准
在连续12个月内,在阿联酋实际居住满183天(或更多)。这是最直接、最普遍接受的方式,入境和出境记录清晰即可证明,推荐用于黄金签证或长期工作居住人士。
2.90天居住+实质联系标准
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也可成为税务居民:
在过去12个月中在阿联酋居住≥90天
是阿联酋公民、居民或持有居留签证的外国人
在阿联酋拥有永久住所(自有或租赁房产)或工作/经商活动
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税务居民身份判定标准和税务待遇差异巨大,这也为合法的税务规划提供了空间,所以解决CRS问题的核心并不是换国籍,而是规划税务居民身份以架构和资产的全链重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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