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CRS时代,一个常见的问题是:当一个人同时符合两个或以上国家的税务居民定义时,究竟应该向哪个国家申报纳税?这就是“双重税务身份”的困境。为了解决这种冲突,国际社会引入了“加比原则”(Tie-breaker Rule),它就像一个“终极裁判”,帮助确定个人的“主居民国”,从而避免双重征税。

加比原则并非CRS的产物,它源于OECD《避免双重征税范本条约》第4条,是解决税务居民身份冲突的国际通用规则。其核心在于通过一系列递进的判定标准,来确定个人与哪个国家拥有更紧密的经济和个人联系,从而认定其唯一的税务居民身份。
加比原则的四大判定步骤(权威解读)如下:1. 永久性住所(Permanent Home):这是首要考量因素。它指的是个人拥有或可以随时使用的固定住所,强调“有形”的居住地。这个住所不一定是自己拥有的房产,也可以是长期租赁的住所。如果一个人在两个国家都有永久性住所,则进入下一个判定步骤。
2. 重要利益中心(Centre of Vital Interests):如果永久性住所无法确定,则需要深入分析个人的生活重心和经济利益所在地。这包括家庭和社交关系(配偶、子女、朋友、社交圈)、主要收入来源(工资、经营所得)、投资所在地、以及文化、政治、体育活动等。哪个国家与个人的这些“重要利益”联系更紧密,哪个国家就更有可能被认定为主居民国。
3. 通常居住地(Habitual Abode):如果前两个标准仍无法确定,则考察个人在过去12个月内的实际居住天数。通常情况下,会在两个国家中,看个人在哪个国家居住的时间更长。例如,许多国家会将一年内居住超过183天作为税务居民的判定标准之一。
4. 国籍(Nationality):作为最后的判定依据,国籍在加比原则中的权重最低。只有当前三个标准都无法确定主居民国时,才会考虑国籍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一个人拥有双重国籍,或者在两个国家都没有国籍,这个标准也可能无法解决问题。
在极少数情况下,如果以上所有标准都无法确定唯一的税务居民身份,那么相关国家的税务机关会通过协商解决。这通常需要通过两国之间的税务协定机制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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