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对CRS,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:“我持有的哪些海外资产会被申报?”厘清CRS申报范围的边界,是进行有效税务规划和风险评估的第一步。许多人存在误解,认为所有海外资产都需要申报,实则不然。CRS的核心是针对金融账户,哪些资产在CRS申报范围内而非所有资产。本文将为您清晰界定CRS申报的资产范围,帮助您精准画像。

明确在CRS申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
CRS申报的核心是各类“金融账户”,主要涵盖以下几大类:
- 存款账户:这是最常见的一类,包括在银行、储蓄机构持有的活期、定期存款账户。
- 托管账户:指为他人持有、管理金融资产的账户,例如在证券公司、信托公司开设的用于持有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的投资账户。
- 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:指那些能够提供退款或储蓄成分的保险产品,例如储蓄型寿险、投资连结保险等。纯保障型的保险(如定期寿险、意外险)通常不在申报之列。
- 特定投资实体中的权益:您持有的某些基金、合伙企业和信托的权益,如果其主要收入来源于金融资产的投资、再投资或交易,那么您在该实体中的权益被视为金融账户,需要被申报。
关键在于,申报的内容不仅包括账户的年终余额或价值,还包括该账户在年度内产生的收入总额,如存款利息、债券利息、股票分红、基金分红以及因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收益等。
通常被豁免申报的非金融资产
与金融资产相对,以下类别的非金融资产目前不在CRS的自动信息交换范围内:
- 不动产(房地产):您直接持有的海外房产本身的信息不会被CRS交换。但是,请注意,通过公司实体持有房产,则该公司的股权可能被视为金融账户;出售房产所得的款项若存入银行,则该存款账户需要申报。
- 实物资产:如珠宝、古董、艺术品、贵金属、名车、游艇等。
- 非金融公司(运营实体)的股权:您持有的主要从事非金融业务(如贸易、制造、服务等)的公司的股权,通常不被视为CRS下的金融账户。
穿透规则:实体背后控制人的申报
这是CRS中非常关键且复杂的一环。对于公司、信托等“被动非金融实体”(即其主要收入为金融投资性收入),金融机构需要执行“穿透”调查,识别出对其具有控制权的实际受益人(通常指持股超过25%的自然人),并将该实际受益人作为账户持有人进行信息申报。这意味着,即使您通过一家BVI公司持有金融账户,最终您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信息仍可能被交换回您的税收居民国。
清晰界定资产的申报范围,是应对CRS的第一步。将资产简单地从金融类别转换为非金融类别并非万能钥匙,任何规划都必须建立在真实的商业目的和合规的税务处理基础上。我们强烈建议您系统梳理您在全球范围内持有的资产。Globoss易企出海为您准备了详细的“CRS申报资产自查清单”,立即联系我们的顾问,即可免费获取并为您提供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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